運行僅僅四天后,熔斷機制被監(jiān)管層宣布暫停實施。
證監(jiān)會稱,熔斷機制不是市場大跌的主因,但從近兩次實際熔斷情況看,沒有達到預期效果,而熔斷機制又有一定“磁吸效應”,即在接近熔斷閾值時部分投資者提前交易,導致股指加速觸碰熔斷閾值,起了助跌的作用。權衡利弊,目前負面影響大于正面效應。因此,為維護市場穩(wěn)定,證監(jiān)會決定暫停熔斷機制。
2016年實施熔斷機制后,4天內第4次熔斷(兩次觸發(fā)5%熔斷閾值,兩次觸發(fā)7%熔斷閾值),A股第二次因熔斷提前休市,創(chuàng)造A股的歷史,也造成了巨大的破壞力。
上證指數下跌488.87點,相比2015年12月31日收盤點位下跌了13.8%;
深證成指下跌了2018.26點,相比2015年12月31日收盤點位下跌了15.9%;
創(chuàng)業(yè)板指數下跌了436.66點,相比2015年12月31日收盤點位下跌了16.1%。
據統(tǒng)計,A股蒸發(fā)市值逾6萬億,按A股持倉投資者數量5026.28萬人算,每個投資者虧損的數額為10.53萬元。
民族證券首席宏觀分析師朱啟斌表示,證監(jiān)會暫停熔斷機制順應民意,也是應有之舉,有助于市場心理的恢復。不過,熔斷機制本身不是市場下跌原因,而只是在下跌過程中放大恐慌。目前真正的風險因素,如匯率,如減持,并未消除。因此短期反彈后,市場真正走強還需要時間。對券商影響也不小,今天成交才800億,這嚴重影響收入。
以下為證監(jiān)會原文:
三家交易所發(fā)布通知自1月8日起暫停實施指數熔斷,對此證監(jiān)會如何評論?
答:引入指數熔斷機制的主要目的是為市場提供“冷靜期”,避免或減少大幅波動情況下的匆忙決策,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;抑制程序化交易的助漲助跌效應;為應對技術或操作風險提供應急處置時間。熔斷機制不是市場大跌的主因,但從近兩次實際熔斷情況看,沒有達到預期效果,而熔斷機制又有一定“磁吸效應”,即在接近熔斷閾值時部分投資者提前交易,導致股指加速觸碰熔斷閾值,起了助跌的作用。權衡利弊,目前負面影響大于正面效應。因此,為維護市場穩(wěn)定,證監(jiān)會決定暫停熔斷機制。
引入熔斷機制是在2015年股市異常波動發(fā)生以后,應各有關方面的呼吁開始啟動的,有關方案經過了審慎的論證并向社會公開征求了意見。熔斷機制是一項全新的制度,在我國沒有經驗,市場適應也要有一個過程,需要逐步探索、積累經驗、動態(tài)調整。下一步,證監(jiān)會將認真總結經驗教訓,進一步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改進方案,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,不斷完善相關機制。